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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蚌山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征集时间:[ 2021-09-20 00:00 ][ 2021-09-29 18:00 ] 状态: 已结束 查看结果 分享:

燕山乡政府,区政府关部门、相关单位

现将 《蚌山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燕山乡政府,区政府关部门、相关单位,请燕山乡政府,区政府关部门、相关单位认真研究,于9月29日下午下班前提出修改意见,并发至蚌山区民政局电子邮箱:bsqmzjgy@126.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蚌山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的通知》(民函〔201989号)、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全省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殡办字〔20191号)、《关于全市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蚌殡办字〔20191号)和《蚌埠市关于深入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的实施方案》(蚌民〔2021100号)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20219月至11月底,在全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在前期专项摸排整治工作基础上,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彻底整治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持续推进2018年问题清单、省巡视及市县巡察反馈、群众举报等问题整治任务;因地制宜整治硬化大墓、活人墓、宗族墓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内容

(一)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骨灰安放建筑),指

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自建设、专门用于存放自家亲属骨灰或遗骨、类似住宅造型和规模大小的建筑物的情形。

(二)2018年整改清单且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省巡视及市、区巡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三)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等。

三、奖补措施

根据验收工作组核定的拆除违规坟墓数量,给予每处1200元的工作费用补助。凡当事人自行拆除并将骨灰安葬到公益性公墓的,按购公益性公墓费用总额的20%由区级予以补助。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19月)

燕山乡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聚焦重点,扎实整治(202110月至11月中旬)

1.对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宗族墓地等要态度坚决,彻底整治,通过迁移、就地深埋不留任何标志物、土坟化等方式,妥善安置骨灰或遗骨,拆除原有建筑,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到202111月中旬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2.2018年问题清单、省巡视及市区巡察反馈、群众举报等问题,要找准突破口,积极采取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治到位。

3.对上述整治问题要明确整治时限,区政府分两个阶段检查考核进度,1031日前要完成重点违规墓地的拆除,1115日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务。要实行台账管理,做好拆前和拆后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存档,拆除一座销号一座,整治一项销号一项。燕山乡从1015日起要每日上报进度,区领导小组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天一通报。

(三)巩固成果,常态管理(202111月中旬至12月)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联合验收工作组,实地验收专项整治成果,拨付工作经费。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违规殡葬设施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和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整治工作纳入今年乡党委和政府重点工作评估内容,建立健全或依托现有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形成高位推动态势。要充分发挥区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作用,压实领导责任,调动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做实做细整治和验收复核工作。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共同责任意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民政部门要按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做好此次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专项整治中阻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协同检查整治违法占地建造用于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违法规划建设安葬设施和毁坏林地违规建墓等情况。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检查整治破坏生态环境修坟建墓情况。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相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按照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景区和文物保护区内违规建墓情况的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必要时要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重点违规墓地予以清理。

(三)加大宣传引导。燕山乡和村(居)要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要持续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加大宣传力度,推送整治信息,宣传先进典型,培育和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尚。要充分依靠群众,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及时化解矛盾。

(四)讲究政策方法。燕山乡和各村(居)要把依法依规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准确把握法规政策界限,对违法违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精准认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3)要求,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和思想疏导,带头拆除违建坟墓。要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法违规私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后仍顶风违法违规私建等情况,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要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积极引导为先,按照先建再拆,先签后移的要求,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严禁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附件:1.蚌山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蚌山区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3.整治工作宣传标语

 


附件1

 

蚌山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韩  莉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  伟  区民政局局长

      王利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局长

  : 李金凤  区财政局局长

          洋  区司法局局长

        杭法班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马祥健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坤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林海  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黄国浪  公安局蚌山分局副局长

高仲尚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汪祥政  燕山乡乡长

  斌  区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蚌山区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节约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全省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殡办字〔20191号)和《关于全市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蚌殡办字〔20191号)、《蚌埠市关于深入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的实施方案》(蚌民〔2021100号)相关规定,现就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私建墓地专项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骨灰安放建筑),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自建设、专门用于存放自家亲属骨灰或遗骨、类似住宅造型和规模大小的建筑物的情形。

(二)2018年整改清单且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三)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硬化大墓、活人墓、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等。

二、集中整治时间

2021101日起至20211115日止。

三、拆除坟墓安葬地点

可安葬到燕山乡公益性公墓或就地深埋。

四、具体要求

(一)20211015日前,自行拆除住宅式墓地(骨灰安放建筑)、硬化大墓、活人墓、建立或恢复的宗族墓地等骨灰安放设施,就地深埋或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

20211015日以后仍未拆除的违法违规私建墓地和未经批准擅自兴建的墓地、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三)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借整治之机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0552-2042429

五、本通告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蚌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930

 

 

 


附件3

 

整治工作宣传标语

 

1. 实行生态墓葬,造福子孙后代!

2. 坚决查处丧葬滥占土地和私修乱建坟墓!

3. 禁止私埋乱葬  保护美丽家园!

4. 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5. 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6. 破除丧葬陋俗,引导文明丧葬!

7. 倡导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

8. 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殡葬管理法规!

9. 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0. 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11.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12. 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13. 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14. 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

15. 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16. 严禁乱葬乱埋,提倡丧事从简!

17. 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 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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