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征集】关于《蚌山区2023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征集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机制,公平公正实施救助。蚌山区民政局草拟《蚌山区2023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于2023年4月14日开始向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欢迎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参与决策,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5月14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纸质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纸质或电子版均需签字或盖章)反馈至区民政局(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5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sqmzjgy@126.com,也可通过蚌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如不按时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0552-2042429。
2023年4月14日
关于《蚌山区2023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蚌山区2023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
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机制,公平公正实施救助。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1〕76号)和《蚌埠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蚌民〔2022〕35号)文件要求,对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的对象开展集中复核,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年度复核工作对象
2023年1月前在册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
二、年度复核时间
2023年4月--2023年8月
三、年度复核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动员安排(4月28日—5月9日)。各乡街(社区中心)要采取召开会议、印发资料、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和特困救助政策和年度复核的方法步骤,提高广大群众政策知晓率。要集中时间对村居工作人员进行复核工作业务培训,使参与年度复核工作的所有人员都能全面准确的掌握低保、特困政策,熟悉工作环节和程序,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社会救助年度复核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严明工作纪律,各乡街(社区中心)要认真制定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按时限圆满完成年度复核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审核审批(5月9日-6月12日)。
经济核对、入户调查。乡街(社区中心)组织人员逐一对在保家庭和困难家庭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规范填写复核审批表、入户调查表,完善档案资料。对全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核查家庭成员就业和收入、财产情况是否有变化;有赡扶养人的家庭要着重核查子女的赡养能力,有无财产超标;核查共同生活成员与保障对象是否一致和准确,符合整户施保的是否应保尽保;核查所有在册人员及赡扶养人信息是否正确。
审核审批、公示阶段。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清退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有明显变化的对象,要及时调整保障金额。对继续享受的低保家庭和人员按照分档分类要求足额核准月保障金额,并将结果(低保特困家庭户主姓名、家庭人数、保障人数、保障类别、月保障金额等)在各村(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发放花名册。
各乡街(社区中心)要形成年度复核情况报告,近亲属备案表,相关入户、会议照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年度复核统计表(复核前保障情况、复核后保障情况及动态调整情况等)连同发放花名册报送区民政局。低保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要严格执行低保对象近亲属备案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热线电话,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阶段:互查审核(6月12日-7月10日)。区民政局组织各乡街(社区中心)开展交叉互查,并按照一定比例入户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乡街(社区中心),要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加强监管。
第四阶段:信息维护(7月10日-8月10日)。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中关于低保对象分类管理的规定,完善救助对象分类统计,各乡街(社区中心)及时完善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信息化平台。一要完善纸质档案,做好社会救助对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对不完善、不规范的档案要进行补充、完善,做到档案资料完整、规范。二要完善系统信息,将入户核查表、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等相关材料全部录入信息系统中,确保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信息化平台中的信息准确完整。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社会救助年度复核工作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强化动态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的有效举措。各乡街(社区中心)务必要高度统一思想,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学谋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复核工作任务。
(二)规范程序,落实政策。各乡街(社区中心)要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对纳入保障范围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对群众有异议的,要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做到社会救助年度复查工作符合政策、符合情理,群众认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序时推进,严肃纪律。区民政局将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此次社会救助年度复核工作要做到认定对象精准、政策把握到位、整改及时有效,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工作漂浮走过场等情况发生。对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