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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山水宸院二期业主私自圈院子养狗

发布时间:2024-04-23 10:12 来源:蚌山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40420001 来信时间: 2024-04-20 21:52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名: 于****
内容: 你好领导,目前我们小区10号楼1单元一楼业主,和10号楼3单元一楼业主,私自圈建院子,并在院内养狗,我已多次投诉执法局,到场后均未解决!现关于该问题已引起部分业主矛盾,盼解决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淮河社区中心    答复时间:2024-04-23 10:1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好,关于您反映融创山水宸院二期业主私自圈院养狗的问题,蚌山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淮河社区中心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关于业主圈建院子的问题,淮河社区中心、淮河社区中队、物业公司及居委会工作人员正在就此情况进行商讨,计划于本周内制定出整改方案;关于业主养狗的问题,现已要求物业告知业主需文明养犬,将临时狗屋放置屋内并栓绳遛狗。如仍有疑问,请直接电话与淮河社区中队联系,联系电话:0552-371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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