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山水宸院二期业主私自圈院子养狗
发布时间:2024-04-23 10:12
来源:蚌山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 20240420001 | 来信时间: | 2024-04-20 21:52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于**** |
内容: | 你好领导,目前我们小区10号楼1单元一楼业主,和10号楼3单元一楼业主,私自圈建院子,并在院内养狗,我已多次投诉执法局,到场后均未解决!现关于该问题已引起部分业主矛盾,盼解决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淮河社区中心
答复时间:2024-04-23 10:1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好,关于您反映融创山水宸院二期业主私自圈院养狗的问题,蚌山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淮河社区中心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关于业主圈建院子的问题,淮河社区中心、淮河社区中队、物业公司及居委会工作人员正在就此情况进行商讨,计划于本周内制定出整改方案;关于业主养狗的问题,现已要求物业告知业主需文明养犬,将临时狗屋放置屋内并栓绳遛狗。如仍有疑问,请直接电话与淮河社区中队联系,联系电话:0552-371685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