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 称: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完善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认定管理本辖区职业中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三)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负责市级下拨就业资金使用前的审核,确保使用安全;负责就业促进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推进实施国家就业准入制度。
(五)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七)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做好继续教育验证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蚌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蚌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
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局 长: 祁文静
办公电话:0552-2046921
办公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1号楼11楼
邮 编: 233000
邮 箱: bsrl2046921@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