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1日
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决定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2023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0%以上。力争上半年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55%以上,其中,续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60%以上、新建项目开工率65%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深入开展农业“两强一增”暨乡村建设投资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投资530亿元以上。新增高标准农田410万亩,实施“小田变大田”513万亩,加快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建设。推进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新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00个,新增农产品产地冷链仓储库容50万方。加大农村水电路气网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资源向农村倾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厕24万户、建设省级中心村700个。(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深入开展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投资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投资7500亿元以上。聚焦“4116”目标,加大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投入,滚动实施“工业强基”和“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各100项,创建绿色工厂60家,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74个。高质量推进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实施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新一轮三年规划。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普及工程,打造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100个、数字化改造区域样本20个。推进“羚羊”综合服务平台2.0版建设,赋能中小微企业万户以上。(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深入开展服务业“锻长补短”投资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投资1300亿元以上。聚焦赋能十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咨询专利等生产性服务业,实施一批“两业融合”试点项目。持续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统筹推进18个省级县域商业体系试点建设。完善合肥陆港型、芜湖港口型、蚌埠生产服务型等国家物流枢纽,新建10个货运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基地和冷链集配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五、实施综合交通投资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投资1970亿元以上。其中,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完成投资670亿元,公路水运机场完成投资1300亿元。新增高铁、高速通车里程125公里、300公里以上,完善普通国省干线网络,提质改造农村公路3000公里。开工建设沿江高铁合肥—武汉段、南京—宣城城际铁路、京台高速公路合肥至蚌埠段改扩建等项目,加快建设合肥—南京—上海高铁、淮北—宿州—蚌埠城际铁路、宁芜铁路扩能改造、池州长江公铁大桥、合肥新桥机场S1线、滁州—合肥—周口高速公路、安庆港中心港区长风作业区二期等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六、深入开展水利投资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深入实施“双十双千亿”工程,新开工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凤凰山水库等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引江济淮及二期、华阳河蓄滞洪区、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涝区排涝泵站等重点工程。全力推进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完成13个县(区)地下水水源替换任务。加快实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提升农村供水人口188万人。(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七、深入开展能源投资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投资920亿元以上。加强煤炭安全绿色智能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新增支撑性电源装机156万千瓦。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倍增工程,有序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开工建设潘集电厂二期、钱营孜电厂二期、川气东送二线(安徽段)、枞阳—池州高压天然气管线等项目。加快推进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合肥天然气调峰电站、桐城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八、实施新基建投资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投资400亿元以上。新建5G基站2.5万个,稳步开展千兆光网建设,全面建成合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新建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0家,建成一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芜湖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建设,推进珑腾智算互联网产业园、华云集团总部及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第二批“东数西算”示范工程项目。组建运营省级充换电基础设施公司,建设各类充换电设施2万个。建设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群、高能级研发机构群和集中承载区,分类推进大科学装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九、实施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投资专项行动。其中,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完成投资1380亿元以上,生态环保领域完成投资550亿元以上。创新城市开发建设模式,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项目整合,对适合于系统投资、区域投资的重大项目,采取组团化、打包式优化配置,构建可持续的良性开发生态。推动省级以上园区全面实施循环化改造,新增城市污水垃圾日处理能力40.2万吨。持续推进蓝网绿道建设,新增城市“口袋公园”200个、绿道500公里,加快骆岗中央公园建设。改造燃气、排水等管网1000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十、实施稳定房地产投资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980亿元以上。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开发有效投资。继续稳妥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逾期交房专项治理,用好国家专项借款政策,加快项目复工和竣工交付。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难安置”专项整治、就业创业人员安居、提升住房品质、存量住房盘活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3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46个,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7.7万套,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11.3万套(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一、深入开展社会民生投资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投资1410亿元以上。其中,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分别完成投资390亿元、550亿元、170亿元、220亿元、80亿元以上。深入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推动老年助餐、安心托幼、快乐健身等项目提质扩面。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15所,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一校一策推进“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重点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开工建设省文化馆新馆和非遗馆,推进长江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十二、保障措施
(一)全面开展项目谋划。瞄准中央宏观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围绕未来发展所需和现实短板弱项,加快项目发现和生成。在投资重点领域择优评选一批项目谋划典型案例,形成模板进行推广。按照“成熟一批走一批”的要求,编印三批次重点项目投资清单,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600个以上、竣工120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聚力“招大引强”。建立全省招商引资、招大引强“赛马”激励机制,每季度通报晾晒“赛马”结果,鼓励各地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全国制造业百强、国家级“专精特新”等企业,激励市县新开工建设100亿、80亿、50亿级重大项目。力争全年从省外引进10亿元以上内资项目400个,利用省外资金增长10%以上;实施外资招引攻坚工程,开展高效率投资促进行动、高能级平台培育行动、高质量项目攻坚行动,力争全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增长10%以上,重点外资项目个数突破150个。(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
(三)优化重大项目调度。充分发挥省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常态化会商机制作用,开发建设“有效投资E服通”线上调度机制,加强“线上”问题提交与“线下”联动服务,形成工作闭环。分级分类调度推进重点项目,精准把握环评、能评、用地用林、征迁安置等关键节点,提前开展预警提醒。压茬开展前期攻坚,编制实施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清单。加强项目投资纳统工作,确保依法合规、应统尽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统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
(四)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储备项目专项债券需求超出本地区专项债券额度。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争取财政部下达的提前批次新增债务限额上半年使用完毕,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全面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三季度开展项目谋划储备攻坚,四季度开展前期工作攻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各级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提前下达、快拨快用。用好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募集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发挥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平台服务全省重大战略的作用,推动省属企业完成及带动新兴产业投资500亿元。深化与央企合作,新增投资20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
(五)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强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和贴息等政策工具项目储备推进。不断深化省政府与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合作,全年力争新增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信贷投放800亿元以上。落实“管行业管融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项目主体编制融资方案,提出融资诉求。完善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实施并优化金融机构“抢单制”,开展项目投融资路演推介,力争中长期贷款增长15%以上。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启动合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企业债券提质扩量行动,力争发行企业债券220亿元。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新增企业上市挂牌3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
(六)强化用地用能保障。采取用地计划指标预安排、依据存量土地处置序时核定用地计划指标、提高耕地占补平衡省内指标统筹调剂比例等措施,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力争2023年上半年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改进工业用地管理,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实行地价鼓励支持政策。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双碳”管理平台,开展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运用差异化用能等政策倒逼企业改造提升,为高质量项目腾出空间。争取新投产超超临界煤电项目能耗煤耗指标国家单列。(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鼓励盘活存量资产。分级分类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并调度推进。统筹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纳入省级台账并由社会资本参与成功盘活的国有存量资产项目给予支持。将盘活存量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省属国有企业选择10个以上重点项目进行盘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力争2023年上市发行再有新突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八)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调整优化投资“赛马”考核指标,将民间投资等指标纳入,全方位评估投资工作成效。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全省吸引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库,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并滚动更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分级分类联系调度。推出民营资本参投的PPP标杆项目10个以上。建立常态化长效兑现机制,推进涉企政策供给“一键直达”和兑现“免申即享”,提振民间投资信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九)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充分运用区域评估成果,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依法依规推动用地、环评等投资审批有关事项试行承诺制,年底前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制度规范。制定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2.0版指导性指标,联动实施亩均效益评价与“零增地”改革,国家级开发区新批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供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